杜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发布时间:2018-05-24 浏览次数:4567
辩护词
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道金律师事务所接受杜某委托指派我本人担任其辩护人,现就本案事实与情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本案发生的客观背景由来
本案涉案的单位主体江西某LDK太阳能公司曾经是世界范围内首屈一指光伏企业巨头,是江西新余的一张名片,但近年随着国际市场增长乏力,导致企业举步维艰,在本案案发以前江西某已经由江西中院裁决进入破产重整阶段,由易成平煤作为收购方利用其上市公司的优势盘活企业,而上市公司通过增发注资的前提是企业的经营效益大幅度提升,
被告人时任该公司厂长,肩负着振兴企业,促使企业顺利完成重整的重大任务。 但企业面临的困境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产业日益萎缩的市场里,在这个技术含量相对弱化的行业里,要想争取更多的客户无法避免会遇到整个行业的潜规则,要想把企业的产品更多的推向市场,面临的第一个槛就是佣金问题,对于企业的管理者之一,要么选择在企业激烈的竞争中沉沦要么选择接受潜规则,在这个艰难的抉择中被告人选择了屈服,但被告人的行为完全是基于他十余年来对企业深厚的感情为出发点,他不希望企业垮掉,他希望企业能够重生,再创辉煌,尽管被告人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但其行为的主观恶性并不高,在整个事件中被告人杜某并没有谋取私利,虽然做错了,但却是一心为公!
杜某是从最基本的职员做起,为江西某企业工作了十余年,对企业有着深厚的感情,面对企业衰败的现实,心急如焚,其在整起事件中并没有谋取任何个人私利,只是为使得企业在重整期间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为使得企业重整成功,使得企业在经营困境中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在企业销售人员与外省采购客户接触后,外省客户提出要求一定比例的佣金,在客户提出上述要求后,其在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得到批准后,通过第三方公司开具发票套取了现金,该行为固然属于虚开行为,但其本人没有谋取非法利益。
从杜某行为的出发点来看,其本人没有从中牟利,其主观动机在于使得处于困境的业务有所起色,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和条件,促使重整尽快成功。在杜某离开某企业时其所领导的部门处于盈利状态,这在某体系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是不多见的。客观上来说,江西某也因此获得了大量订单,从实际效益看是受益者。
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切实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
《通知》指出,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行贿犯罪的,要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从起因目的、行贿数额、次数、时间、对象、谋利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
《通知》明确,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时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既要注意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慎用强制性措施,也要注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从速办理,切实防止久押不决、久拖不决。坚持平等保护、区别对待、宽严并重。明确要以“谦抑、审慎、文明”理念作为办案指导思想,坚持罪刑法定,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和帮助。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通知》要求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对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失职渎职等情形,要予以容错。
三、杜某在本案中2017年5月6日首先归案,被告人李某在2017年5月9日归案,其归案以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如实供述了本案所涉及的所有细节,本案以商业贿赂案发,但最终实际起诉的是虚开发票,所以其供述的是不同种罪名,且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即便不够成自首,也符合法律上坦白的从轻条件。且在归案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四、本案所涉及的所有赃款以及税收损失都已经退回,社会危害性已经减至最低。
五、杜某涉嫌犯罪的情节一般,本案系单位犯罪,被告虽然作为企业中层领导,但案发时,企业已经处于共管状态,企业经营行为既有高层领导直接管理,也有法院指定的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在整个业务实施过程中履行了汇报程序,被告人只是决策中的一环,而不是唯一的决策者。
本案的犯意是卿某提出,索要回扣,没有这个犯罪故意发端就不可能有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六、本案所涉及的税款额较低,相关行为人也在侦查过程中向司法机关缴纳了足额的款项,国家税收不可能因此收到损害。
七、本案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为最高院(2014)179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数额确定”,应当参照《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于上述情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较低,犯罪情节较轻,符合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
杜某不仅是一名优秀的企业管理者,更是家庭的顶梁柱,妻子并没有工作,身体长期有病,被告人诚恳地接受司法机关的查处,认罪态度良好,如能使其回归社会则能使刑法处罚发挥最好的效益。
此致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
刘巍 律师
2017年12月14日
注:该案例由刘巍律师亲办并撰写,如需引用,需经本网站同意!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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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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