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一“十佳律师”遭雇凶追砍挨13刀险些丧命(图)
发布时间:2011-08-15 浏览次数:11491
庭审目击目击时间:2011年8月12日下午
目击地点: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江西省律协派律师团旁听凶案审理
庭审现场
徐亨柏律师的肩部、腿部和手臂处多处被砍,至今仍留下深深的伤痕。
庄严的国徽,肃穆的法官。多少次,在这样的场合,徐亨柏坐在原告或被告代理人的位置上,口若悬河、舌卷狂澜,为原告或被告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当天审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也与徐亨柏有关。只是这次,他既不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也不是被告的辩护人,而是本案的直接受害人。
5个月前,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雇凶追砍法律工作者案。曾获上饶市“十佳律师”称号的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亨柏,在家门口被3名陌生男子连追带砍13刀,险些丧命。
案情回放:
从杭州雇凶远赴上饶广丰作案 3分钟连砍13刀
今年3月8日凌晨0时30分许,徐亨柏和妻子从广丰宾馆会见完客人后开车返回住处。
妻子打开一楼的密码门,徐亨柏尾随其后。当徐刚进门,自动门还未完全关闭时,三名青年男子突然强行挤入门内,亮出砍刀不由分说,一阵乱砍。
其妻一边沿楼梯往上跑,一边大声呼救,寂静的夜空立刻被凄厉的“救命”声划破。徐亨柏拼命躲闪,情急之下用手臂阻挡砍刀。
就在徐亨柏跑上自己家的三楼按亮楼道灯之际,紧追不舍的凶手又狠狠朝其背上砍下了重重的一刀,之后三人匆忙逃跑。整个作案时间历时约3分钟。
随后,徐亨柏被妻子和闻讯而来的邻居送往县医院抢救。医生进行紧急止血后即将其送往上饶市人民医院。
因徐亨柏身上有多处刀伤,且失血休克,情况危急,上饶市人民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建议转院。在被紧急送往上海华山医院治疗数天后,徐亨柏才脱离生命危险。
所幸的是,当时天气寒冷,徐亨柏身上穿的是真皮棉衣,但仍然被砍出多条很深的伤口。事后,徐亨柏表示,他的背部、腿部及手臂等处被砍了13刀,如若不是棉衣抵挡,恐怕早已被砍死。
案发后,广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3月15日,犯罪嫌疑人汤某、李某、毛某落网。其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也在云南被抓获。
据以上四人交代,早在2010年下半年,汤某就纠结其余3人预谋对徐亨柏下手。在打探到徐的住处后,汤某就让刘某去外地雇凶。今年2月底,刘某告诉汤某,人已经在浙江杭州找好,并商定了价钱,一共3个人,每人2000元,其中一人是广丰籍周某,另两人身份不明。
3月2日,刘某告诉汤某,他已把周某等3人接到广丰。汤某遂安排刘某带周某等人到徐亨柏的住处蹲守,他本人则和李某在徐经常活动的地方寻找。但一连两三天过去,都没有发现徐亨柏。刘某于是送雇佣的人返回杭州。
3月6日晚上7时许,汤某和李某在广丰宾馆1号楼下发现了徐亨柏的车。汤某立即安排刘某再次从杭州把雇佣的人找来。3月7日中午,刘某告诉汤某,人已经到了。
汤某叫刘某和李某带周某3人到徐亨柏的住处守候,他自己在接到毛某后,一同在广丰宾馆监视徐亨柏。
期间,汤某和刘某一直保持电话联系,并告知徐亨柏准备回家,刘某遂安排周某等3人做好准备。于是便出现了前面残忍的一幕。
法庭审理:
祸起桃色事件抑或执业报复?
在庭审现场,汤某等4名被告人对砍伤徐亨柏一事供认不讳。但就汤某的犯罪动机,汤某及其辩护人与被害人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
公诉人问:“汤xx,你以前认识徐亨柏吗?”
汤回答:“不认识。”
公诉人问:“那你找人伤害了徐亨柏吗?”
汤回答:“找了。”
公诉人又问:“你为什么要伤害徐亨柏?”
汤回答:“他泡我女朋友。”
公诉人追问:“你具体想把徐亨柏伤到什么程度?”
汤回答:“只是随便教训一下。”
在警方提供的讯问笔录中,汤某交待说,2009年下半年,其先后3次发现徐亨柏开车接其女朋友郑某出去,且有一次在KTV包厢内看到徐与郑某在跳舞。2009年重阳节,郑某邀请徐亨柏等人到其家过重阳节,在敬酒中,徐用鄙视的语气对其进行讽刺,他对此一直怀恨在心。
然而,对于汤某的犯罪动机和“随便教训一下”, 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表示怀疑。
法庭上,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徐与郑某没有不正常交往,之所以与郑某认识,是因为徐与卧龙城(一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是朋友,而郑某在卧龙城售楼部上班,两人私下并无来往;再则,公安机关对郑某做过两份笔录,前一份郑某承认她和徐有不正常交往,但是最近的证词,郑某对其与徐有不正常交往全盘否定,郑某声称,当时只是想给男朋友汤某一个对徐下手的理由,希望男朋友少判刑。
那么这两份笔录,究竟哪一份是真的?
通过江西省公安厅调取的电话记录显示,徐亨柏从未与郑某有过电话、短信联系,如果私下有来往,是如何联系的?如果徐与郑某不正常交往不成立,那么汤某的犯罪动机究竟是什么?
随后,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3月15日汤某被捕后的一份笔录。汤某在笔录中称,2009年他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余某(广丰某私立中学董事长)的帮助下,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得到了受害人谅解,被免去了刑事责任,此后他视余为恩人。自2010年起,汤某一直为余开车。
这份笔录还显示,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在余某与其单独聊天中,汤某得知:余某与徐亨柏因广丰县城新东街国际城开发一事产生矛盾,余某认为,徐亨柏在此案的调解中执业不公。汤某心想,自己妹妹是余某的情人,要是能报复徐亨柏,以后余某可能会给予其更多的帮助,于是策划并实施了这次行动。
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认为,在法庭审理中,汤某及其他被告人坚称,此事是因徐亨柏与郑某的不正常交往而引起,与其老板余某无关,“其说辞前后矛盾,明显站不住脚”。
对汤某口中所谓的“随便教训一下”,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连用5个反问表示“不可思议”:既然是“随便教训”,用得着从外地花钱请3名杀手?用得着砍刀?会连砍被害人13刀?会造成徐亨柏失血性休克,紧急转院到上海的大医院?汤某等人究竟是不计后果地放任被害人的死亡,还是只是伤害?
律师界之殇:
江西省律协高度关注派律师团旁听审理
据广丰县司法局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徐亨柏,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广丰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江西省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副主任,曾获“江西省优秀律师”、上饶市“十佳律师”称号。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徐亨柏1985年毕业于司法行政学校,之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徐亨柏也是广丰县的知名律师,其成就与能力在当地皆有口碑。
谈起这次遭遇,徐亨柏感到很伤心。他对记者说:“我做了整整26年律师,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奔走呼号。可是到头来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有人花上几个钱就可以在我自己家门口对我乱砍……”
案件发生后,上饶市委常委、广丰县委书记倪美堂先后给徐亨柏发来短信,并打来电话,对其慰问,同时指示公安机关加紧侦破。
今年5月3日,江西省公安厅效能办致函徐亨柏,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汤某的审讯工作,力争突破其真实的犯罪动机”,同时,“对涉及余某的情况展开秘密调查”。
此案在江西乃至全国律师界也引起了震动,各地律师纷纷发微博或转发博客表示关注。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江西省律师协会对此案高度关注,并派律师团专程从南昌赶赴广丰县法院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从8月12日下午3时一直持续到晚上6时30分。由于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汤某提出申请对徐亨柏的伤情重新鉴定。经合议庭合议后,法官同意重新鉴定,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
至于结果如何,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郭宏鹏 黄辉 胡蝶)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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