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控政策为买房假离婚 赔了夫人又丢房
发布时间:2011-02-22 浏览次数:11964
2011年02月22日 04:32
来源:重庆晨报
字号:T|T
13人参与 打印 转发
新近出台的“限购令”等房产调控政策,让一些想买房的人动起了歪脑筋,试图通过假离婚、假登记、假社保等方式规避房产调控。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发出警示,这些行为虽表面“突破”了房产调控的限制措施,但其背后却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不应尝试。
假离婚
赔了夫人又丢房
【案例】小王与小张夫妻俩贷款买了两套商品房,因北京房价上涨很快,小两口获利颇丰,便想购买第三套房,但北京“认房又认贷”和“限购令”等调控政策使他们难以实现。小王和妻子小张商量,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两套房产都分到小张名下,等小王买了第三套房后,两人再复婚。
结果离婚后,小王需要用钱去买房时,小张却一再推脱,甚至失去联系,此后小王才发现,前妻名下的两套房屋已被她转卖,人也不见了踪影。
【点评】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昶屹说,即使“假离婚”,在法律上也会产生财产分割效力,导致财产产权转移。小张离婚后出卖自己名下财产是合法的,小王在法律上也无法要求小张返还自己的那份房产。想通过假离婚规避的人,要警惕离婚财产法律风险,免得像小王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假登记
背房族见利忘义
【案例】李先生在京有两套房,为规避调控政策,他找到京郊的亲戚赵某,用赵某的名义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按揭贷款。房贷首付及贷款手续都由李先生办理。买房后,他打算通过其他法律关系转到自己名下,事成后给赵某一笔感谢费。此后,赵某要结婚买房,因名下已有一套房屋,再买房的时候不能享受银行贷款优惠政策了,赵某反悔不愿再将名下的房屋过户给李先生,双方就该房权属和增值归属打起了官司。
【点评】法官表示,房产证是业主的直接权利证明,李先生的规避行为将面临“资格交易”的典型风险,如被借名人反悔,借名人在法律上无法取得借名购买的房产及产生的相应增值,所以假名登记交易往往产生诸多诉讼纠纷,借名人不但无法实现目的,最终可能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假社保
帮作假引火烧身
【案例】小刘是小洪的好友,小刘准备在京贷款购房,但他是非京籍居民,没有在北京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记录,无法在北京贷款买房。小刘与小洪商量假冒小洪公司的员工,谎称公司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小洪的公司为小刘补缴社保后,小刘就拿着这些手续贷款买房。
【点评】陈法官说,小刘利用私人关系骗取社保缴纳证明而取得贷款优惠资格,但缴纳社保证明往往是证明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自证清白,反而帮了忙还要向“假员工”支付赔偿,面临劳资纠纷。北京晚报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