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唐慧女儿案”:“名案+暴力犯罪”,为何不核准死刑?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次数:11385
一、最高院为何刀下留人?(一)最高院的裁定
1.量刑不当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强迫他人卖淫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如大规模强迫卖淫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强迫多名幼女卖淫的,多次在公共场所劫持他人拘禁后强迫卖淫的,或者强迫卖淫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等情形,才可考虑判处死刑。
周军辉、秦星两被告人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
2.复核期间的新证据
最高院复核该案期间,对被告人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兰兰自杀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新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由于新证据未经当庭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现已随案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湖南高院通过开庭审理进行核实。
(二)从“法治接近完败”到“法治的胜利”?
1.“法治接近完败”
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认为,“唐慧女儿案”从三个方面让法治接近完败:第一,湖南相关公检法三方对事实的认定最后都明显背离了客观事实,造成了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脱节。第二,公检法三方在唐慧极端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下办理此案,认定事实和量刑最后都没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三,该案强化了民众的“信访不信法”意识,进一步削弱了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2.法治尚未完败
6月12日,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判。对此,有观点认为,这标志着“法治的胜利”。其实,就目前而言,称之为“法治尚未完败”更为谨慎。
3.“法治的胜利”?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6月14日报道,今天的唐慧早已不再是那个只能在官衙门口拦车喊冤的弱女子。她的背后不仅站着一批知名律师,还有同情她的社会舆论。而重审此案的法院能否在压力下维护法律的尊严,可能比唐慧本人是否再去上访更有看头。
二、唐慧及被告人家人的上访路
(一)唐慧的上访路
1.“上访妈妈”
2006年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被强迫卖淫,其间遭受虐待。母亲唐慧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为此,唐慧多次进行上访,被网友称作“上访妈妈”。最终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将回到不断上访的老路上!
最高院裁定一出,唐慧称对复核结果不能接受,将回到不断上访的老路上!环球时报刊文《舆论决不应支持唐慧继续上访》,该文的标题取得霸道了点!暂且不说唐慧再上访是否能得舆论支持。只问一句,这样“霸道”是怕了,不自信了,要和唐慧“一决高下”?
(二)7名被告人家人的上访路
据有记者了解,“唐慧女儿案”终审后,7名被告人的家人也开始了各自的上访之路。他们不认可被指控的主要罪名,并认为:判决量刑过重。
针对该案,有刑法学者在接受媒体时表示,2个死刑和4个无期徒刑属于罕见的重判。获刑15年的秦斌案发时为未成年人。
而唐慧则一直公开表示她希望案犯都被判处死刑。
三、名案的死刑复核
(一)近年名案死刑复核盘点
1.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从公诉到执行死刑不到半年
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公众大多表示欣慰。另一方面,该年5月,西安有5位教授决定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
2.李昌奎强奸杀人案
李昌奎强奸、杀人案一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二审改为死缓。2011年8月22日,再审改判死刑并报最高院核准。2011年9月29日,被执行死刑。
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却改判死缓,引发了社会广泛质疑,重压之下云南省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由于来自舆论的压力过大,记者从法院系统听到了关于“舆论杀人”的担忧。
3.辽宁刘涌案
刘涌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原二审判决不当为由,于2003年10月8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刘涌案做出了再审决定。2003年12月22日被处以死刑。
从宣判到执行,前后不过2个小时。刘涌被执行死刑之后,民众一片欢呼。
4.夏俊峰案
关于夏俊峰案,法制日报提出了一个问题,舆论的天平:该倾向司法还是倾向夏俊峰?
(二)舆论VS法治
1.“舆论杀人”
刘涌案二审改判法官曾说,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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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