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修改司法解释严管“减假暂”
发布时间:2015-07-30 浏览次数:11001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正在修改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相关司法解释,严抓、严管、严控“减假暂”。
最高法审监庭审判长罗智勇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减假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映强烈。最高法正在对于“减假暂”工作相关的实体司法解释进行修改,预计年内就将出台。
“修改相关司法解释,目的是要更加严格减刑和假释的条件,缩短减刑的期限,让办理减刑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罗智勇说,“对于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也要通过这次司法解释的修改来予以解决。”
最高法同时通报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5个典型案例,包括罪犯赵威减刑撤销案、罪犯鲁龙不予减刑案、罪犯管钦志不予假释案、罪犯王晓梦不予假释案和罪犯黄谨依法收监案。
其中,罪犯赵威原系重庆市万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12年,重庆三中院经审理认定赵威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2014年,重庆高院审查赵威再次减刑的裁定时发现之前减刑裁定确有错误,依法撤销减刑。
其他的案例还包括对恶习未完全革除,需要进一步教育、改造的罪犯依法不予减刑;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财产刑的罪犯从严控制,依法不予假释;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依法收监执行等。
最高法审监庭副庭长滕伟表示,最高法已对“减假暂”工作建立长效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全国范围内的“减假暂”案件进行抽查,并规定对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减假暂”进行备案审查。如发现办理“减假暂”出现错误并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并对外公布。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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