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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洗却保险柜大盗不白之冤―――他为何是无辜的

日期:2011-11-11 浏览:4788

   
    2011年10月下旬,一名张姓男子的家属匆匆从外地赶来,在与刘律师的沟通中难掩焦虑疑惑的心态,尤其其交往半年之久的女友坚称其非常了解男友,男友决不可能参与盗窃保险柜的违法犯罪活动,请求刘律师无论如何与公安机关交涉弄清事实真相。
 
    2011年11月1日,当刘律师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犯罪嫌疑人本人时,先是错愕的当事人随即号啕大哭,其情绪在整个会见中都不太稳定,一再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并非真正的保险柜大盗,自己也从来没有到过案发地。
 
    职业敏感性让刘律师感觉到本案的不同寻常,在尽力安抚其情绪使其尽量放松后,随即与之聊起他的日常生活,显然从交谈当中一些很有价值的信息线索会不断呈现出来:疑犯无前科,中年离异,目前有一个4岁的儿子,有一份相对稳定收入不错的工作,半年前刚结交了一个自己满意的女友,同时,由于其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其有每天与女友保持通讯联络的习惯。应该说这样一个生活极有规律,收入尚可,且正处于爱情甜蜜的中年人会不会置眼前的幸福生活于不顾,孤注一掷前往百里以外的陌生异乡,成为一个保险柜大盗,这是一个值得律师深入思考的问题。
 
    同时,在刑事司法实务中,对于一个没有盗窃犯罪前科的疑犯,敢于在首次作案中从事撬窃保险箱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是非常鲜见的,而且对于一个羁押已经逾二十余日的当事人,仍以如此坚决的口吻誓称自己的无辜,仍然是非比寻常。
 
    嗣后,刘律师在确定被害人失窃的具体日期后,通过其家属调阅了其案发前后两个月所有通话记录,同时向其所在单位走访求证,发现其案发当日系全勤,并没有外出记录。特别是在其通话记录中并没有案发所在地的漫游记录,这是一个极大的无法回避的矛盾。
 
    同时律师业注意到案发现场的保险柜体积较大,一个人单独作案的条件也十分困难。针对这些疑点,刘律师与公安机关展开了积极有效迅捷的沟通。
 
    尽管经办公安人员声称在现场有指纹比对,可以判断该案的事实基础还是存在的,但事实上即使现场留有指纹,但也应判断指纹的提取条件,以及与检材的可比性,一个留在现场凹凸不平的表面,模糊不清的指纹多多少少得出的结论还是存在较大误差的可能性,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还应充分结合大量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才能作为定案的基本依据!
 
    对于上述状况,刘律师及时与承办该案的公案部门负责人、一线承办人取得联系,慎密沟通,也得了他们的积极响应,通过积极稳妥地甄别,最终得以确认张某于案发当日并没有作案时间。
 
    最终,犯罪嫌疑人张某于11月4日带着惶恐,激动,还有一些茫然,在恸哭中离开了羁押室,洗却了不白之冤,离开了羁押二十余日的看守所,重获自由。
 
    从本案的发生、发展来看,律师对特殊案件的职业敏感性十分重要,这得益于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常年大量的实践实务经验的积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慎密地调查研究,这是一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无论这一过程多么艰辛曲折,最终的结局无疑注定是对一个职业律师最高的褒奖。
 
刘巍律师简介:http://www.szxsbhw.com/jieshao.asp
 
 

注:该案例由刘巍律师亲办并撰写,如需引用,需经本网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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